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哪些?
摘要 : 根据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外资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17〕111号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这些
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哪些?
根据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外资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17〕111号
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
(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我委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三)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第一至十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第一至十项的规定核准。
二、核准范围之外且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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