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哪些一般纳税人不能领取专用发票吗?
摘要 : 第一人回答:“我猜是有过税务违法行为的!”第二人回答:“还有不能接受税务处罚的!”第三人回答:“公司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也不可以领取!”以上是三个人的回答,大家说的都对不对呢?
你们知道哪些一般纳税人不能领取专用发票吗?
你们知道哪些一般纳税人不能领取专用发票吗?下面就听听志达办照专家的简短介绍:
第一人回答:“我猜是有过税务违法行为的!”
第二人回答:“还有不能接受税务处罚的!”
第三人回答:“公司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也不可以领取!”
以上是三个人的回答,大家说的都对不对呢?
来先看看,相关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第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想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第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第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及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去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以上的情形,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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