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摘要 : 北京注册公司小编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企业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才可以
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没有哪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但是呢这分公司与设立子公司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下面志达注册公司小编以北京为例说一说。
北京注册公司小编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企业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才可以:
1、核心资格与限制
主体资格:
只有公司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权设立分公司。其他的是不能的。比如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通常设立的是“分支机构”。作为公司注册代理的都明白这个的。
名称规范:
分公司名称必须包含“分公司”字样,否则是不称之为分公司的,一般通常采用“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的格式。
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这个也是硬性规定。
经营场所:
必须在北京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果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等证明。
2、办理流程
还是以北京地区来说的,线上办理省时省力,方便快捷。当然了,你如果不想在线上办理也是可以的,去大厅的窗口办理也是可以的。
如果您在选择注册公司流程和北京代理记账公司,以及公司转让,投资咨询过程中有困难的时候可以随时拨打我们志达企业服务和聚佳会计服务的24小时咨询电话:13331198565、1331127455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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