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志达企业顾问代理事务所官网

热门关键词:

当前位置:志达首页 » 志达资讯 » 公司注册资讯 » 建筑业企业分立、重组等需重新核定资质设定依据之【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分立、重组等需重新核定资质设定依据之【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文章出处:志达注册公司人气:-发表时间:2020-11-25 00:00:00【
摘要 : 建筑业企业分立、重组等需重新核定资质设定依据之【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分立、重组等需重新核定资质之

【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分立、重组等需重新核定资质设定依据之【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依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2016年10月20日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改 2018年12月22日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此文关键字:建筑业,资质
我要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点击刷新换一张
 

共有-条评论

正在加载...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3685093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16层1603
电话:010-53685093E-mail:jjjk88@126.com
电话:13311274557备案号:京ICP备15045636号-1
创始人微信
志达办照公众号
 
咨询热线
010-5368-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