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册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4.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责任编辑:北京志达注册公司小编
版权所有 www.zd360.com.cn (志达注册公司)转载请注明出处
北京志达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公司电话:010-87320004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院御景园1号楼29B
此文关键词:志达注册公司,北京志达注册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北京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条件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公司电话:010-87320004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院御景园1号楼29B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