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倡的“三证合一”的如何进行日常管理?
摘要 : 回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规定
回顾之前提倡的“三证合一”的如何进行日常管理?
回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规定,企业登记机关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将其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即时共享到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后,将该税务主管机关全称即时共享到交换平台。这样,税务与工商部门共享“一照一码”注册登记信息。
税务机关对接收的新登记注册户应开展纳税身份甄别,确认负有纳税义务的,及时纳入税收管理。
“三证合一”后,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注册登记信息比对分析也将不存在,但并不意味着税务机关放弃或放松日常监管,税务机关将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后续管理。
上一篇:“三证合一”后的发票管理都有哪些要求?2021-08-19
下一篇:上线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的实施领域是如何规定的?2021-08-24
【推荐阅读】:
-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了解详情>
- 注册地在北京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上是写销售茶具还是写销售百货?了解详情>
- 在北京新办企业之后需要领税控吗?如何需要如何申领税控?了解详情>
- 问:电子税务局票E送中申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普通发票,选择邮寄上门,但是配送人员需要企业提供发票收货单,电子税务局哪里可以打印?了解详情>
- 个人和企业开具完税证明能从网上开吗?了解详情>
- 北京地区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怎么办理,登录哪个网站,准备资料有哪些?了解详情>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申请条件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详情>
- 货车司机办照没办下来,可以就发生的货运业务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了解详情>
此文关键字:三证合一,登记注册,税务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3685093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