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特别说明
摘要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特别说明
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特别说明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执行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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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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