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摘要 :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看来任何时候都有发生退回的现象,不管是商品还是发票,甚至是服务都会发生。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
即: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所以就是国家的相关部门都会有相应的针对发票发生退票的政策,故此朝阳办照小编也是会根据相关的政策实时发布分享信息的。
上一篇: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2023-01-28
下一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2023-01-30
【推荐阅读】:
此文关键字:朝阳办照,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3685093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