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的设定依据
摘要 :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的设定依据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的设定依据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的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是指纳税人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
为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文化演出、文化比赛、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
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媒体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或教育医疗服务,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上一篇: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设定依据2020-12-25
下一篇: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办理材料2021-05-14
【推荐阅读】:
-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有何特殊规定?了解详情>
- 如何查询在北京的单位的土地等级是一级土地了解详情>
- 对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合什么加计抵减造成?了解详情>
- 什么情况下销售不动产可以享用免税政策?了解详情>
-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了解详情>
-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了解详情>
-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了解详情>
-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了解详情>
- 问:电子税务局票E送中申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普通发票,选择邮寄上门,但是配送人员需要企业提供发票收货单,电子税务局哪里可以打印?了解详情>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时间是什么?了解详情>
此文关键字:纳税人,跨境,增值税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3685093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