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志达企业顾问代理事务所官网

热门关键词:

当前位置:志达首页 » 志达资讯 » 公司注册资讯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申请条件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申请条件

文章出处:志达注册公司人气:-发表时间:2021-02-03 00:00:00【
摘要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申请条件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申请条件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申请条件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此文关键字:国家税务总局,完税证明,纳税人
我要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点击刷新换一张
 

共有-条评论

正在加载...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3685093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16层1603
电话:010-53685093E-mail:jjjk88@126.com
电话:13311274557备案号:京ICP备15045636号-1
创始人微信
志达办照公众号
 
咨询热线
010-5368-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