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意见》在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的政策安排
摘要 : 《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的政策安排
《关于实施意见》
在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的政策安排
《实施意见》聚焦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在统筹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的基础上,增设了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合力防范返贫致贫风险。
一是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做好参保动员和资助工作,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动态全覆盖。做好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确保待遇接续享受。
二是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
在巩固基本医保住院水平基础上,优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补齐门诊慢病保障短板。
三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在巩固大病保险普惠性待遇水平基础上,细化倾斜支付政策。
四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坚持基本救助标准和保障范围,延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70%救助比例,统筹加大门诊慢特病救助力度。同步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资金倾斜。
五是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根据个人年度费用负担情况,由地方分类明确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监测标准,实施依申请救助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综合保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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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乡村振兴,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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