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摘要 : 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在2016年3月11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等10项证券、基金、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地域属于北京市,目前证件状况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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