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行使内容
摘要 :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下列内资公司的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行使内容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下列内资公司的登记: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2、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内资公司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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