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不是就不用实缴了?
摘要 :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 综上所说,请投资者自觉履行出资责任,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并践诺守信。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不是就不用实缴了?
第一点,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二点,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义务,股东(发起人)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
第三点,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点,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
综上所说,请投资者自觉履行出资责任,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并践诺守信。
------ 责任编辑:北京志达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注册顾问
免费咨询:010-87320004或18810018999 版权所有 http://www.zd360.com.cn (志达注册公司)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
下一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2020-07-14
【推荐阅读】:
此文关键字:志达注册公司,北京志达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注册顾问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换一张 |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公司电话:010-56149334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院御景园1号楼29B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