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工作举措
摘要 : 《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工作举措
《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工作举措
《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工作举措
《实施意见》聚焦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从调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员范围和标准、延续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保障政策、持续加大过度保障治理等方面细化了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资助参保政策。
将原有的全员定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政策,调整为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以实施分类资助。稳定脱贫人口转为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参保普惠性财政补贴。
二是分类调整大病倾斜和救助托底政策。
过渡期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进一步夯实救助托底保障。
三是坚决治理过度保障政策。
严禁超越发展阶段、超出承受能力设定待遇保障标准,确保制度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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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大病保险,乡村振兴,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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