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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前案证据材料提供的当事人可以如何声明?

文章出处:志达注册公司人气:-发表时间:2021-06-01 00:00:00【
摘要 : 商标使用前案证据材料提供的当事人可以如何声明?

商标使用前案证据材料提供的当事人可以如何声明?



当事人可以声明使用前案证据材料有这些:


    1、当事人于在先的撤三案件中,已经提交过使用证据,且相关使用证据能够证明本案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可不再重复提交。前案使用证据应在使用时间、使用的商品/服务、使用的商标标识三方面与本案一致或重合。


    2、当事人需要使用前案使用证据的,应随《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回相关书面声明,说明前案(撤三案件)相关的申请号及商标注册号,以便审查员查阅。未予以说明或说明不清晰无法查阅的,视为本案未提交相关证据。


    3、当事人在本案中提交了使用证据,同时声明使用前案使用证据材料的,如果前案证据材料与本案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审理时以本案证据材料为准。


此文关键字:证据,商标,商标使用,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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