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我想用什么样的商标名称或图形都可以申请注册?
摘要 :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是不是我想用什么样的商标名称或图形都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图形、方块图和在各行业中使用的一些通用语言作为商标注册的,往往会被驳回。
上一篇:为什么在审请商标注册之前要进行商标查询?2020-07-15
下一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是什么?2021-05-18
【推荐阅读】:
此文关键字:商标,商标注册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换一张 |
联系我们
北京志达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公司电话:010-56149334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院御景园1号楼29B
共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