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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免犯些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情况,哪是否重新缴纳印花税?

文章出处:志达注册事务所人气:-发表时间:2015-12-03 00:00:00【
摘要 : 要是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金额发生变化也要视情况来说明是否要补缴印花税。分为一下,三种情况:第一个情况,合同(凭证)金额增加。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

难免犯些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情况,哪是否重新缴纳印花税?





要是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金额发生变化也要视情况来说明是否要补缴印花税。

分为一下,三种情况:


第一个情况,合同(凭证)金额增加。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


第二个情况,结算金额与所载金额不一致。

对已经履行合同(凭证)所载的权利义务,并已缴纳印花税的,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凭证)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缴印花税。


第三个情况,合同(凭证)期满继续履约。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期满时,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经合作双方约定继续使用的,其所载内容、金额没有增加的,不用重新缴纳印花税;其所载内容,金额有所增加的,则对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


所以,出现这三种情况的时候有不一样发缴纳,也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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