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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试行的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是如何确定的执行的

文章出处:志达注册公司人气:-发表时间:2020-09-21 00:00:00【
摘要 : 2017年10月25日,合肥市工商局召开全市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工作会,会上发布并解读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意见》,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

合肥市试行的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是如何确定的执行的

 

    20171025日,合肥市工商局召开全市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工作会,会上发布并解读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意见》,决定自20171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会上,合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意见》进行了发布与解读,并指出这次改革的亮点是“口头申报、当场取照”、“同区通办、就近办理”。


具体改革包括以下六大内容:


一、简化登记材料。

申请人仅需提交身份证原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及一寸照片。


二、口头申报登记事项。

申请人在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登记窗口口头提出申请。登记工作人员现场录入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相关登记信息,打印登记申请和审核的全部表单。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三、取消名称预先核准。

除涉及前置许可,申请人无需预先申请名称核准登记,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四、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申请人需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填写承诺书。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


五、同区通办,打破区域限制。

申请人可就近到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具备条件的任一市场监管所(局)登记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业执照


六、审核合一,当场发照。

窗口登记受理人员与审查人员职责合并,由具有资格的窗口登记人员对申请事项依法行使受理、审查、核准职责,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当场发照。


《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意见》的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创业热潮,促进合肥市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此文关键字: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创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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