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摘要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上一篇: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12-22
下一篇: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12-27
【推荐阅读】:
-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如何完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了解详情>
- 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了解详情>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了解详情>
-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了解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详情>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

北京志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3685093
公司电话:13311274557
企业邮箱: jjjk88@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
共有-条评论